1、辦理ATA單證冊需提交那些材料?
需要提交(1)ATA單證冊申請表;(2)貨物總清單;(3)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2、如果委托了多個”授權代表”為ATA單證冊報關,申請表該如何填寫?
可以將所有“授權代表”的名稱都填寫上。如果授權代表太多的話,也可以填寫“任何持授權委托書的授權代表”。不過這樣的話,持證人要為每一個“授權代表”準備委托書。進出中國海關時可以用中文書寫委托書,進出國外海關時要用英文書寫,英文委托書的格式可以從ATA網站下載。
3、參加國外展覽會和交易會的貨物中如果有用于散發的宣傳材料該如何處理?
是否能列入ATA單證冊的貨物總清單?通常的處理方法是,宣傳材料不列入ATA單證冊的貨物總清單。持證人可另外填寫消耗品清單。報關時宣傳材料與ATA單證冊項下貨物一同辦理海關手續。海關會根據持證人參加展會規模的大小對宣傳材料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給予放行。
4、ATA單證冊申請前往多個國家時,由于每個國家的擔保費率不同,擔保金將如何計算?
在所前往的幾個國家中,按照擔保費率最高的那個國家來計算。
5、ATA單證冊簽發后,持證人發現貨物清單中的申報有誤或者不夠完整,持證人是否可以更改貨物總清單?
這種情況下持證人沒有權利更改,只能由簽證機構進行更改。如果總清單中的某些貨物持證人不準備攜帶出境,則不需要簽證機構的同意。持證人只需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填寫清楚哪些貨物將不辦理出口手續,然后認真核對海關的簽注即可。
6、ATA單證冊簽發后,持證人想增加單據是否可以?
可以。但必須通過原簽證機構。